根据我校有关工作安排,我院成立以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认定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药学院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14日
监督电话:0534-8985676
附件:亚搏app入口(中国官网)安卓/ios苹果/电脑版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药学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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