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校“解放思想,二次创业,内涵发展为主,适度扩大外延,以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突破口,尽早建成德州大学”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科研与学科建设方向、目标和任务,打造优势特色学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 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工作,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现就加强科研与学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科研与学科建设的重要性
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由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的新时期。加强科研与学科建设,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学术地位,是创建高水平大学的战略举措。科研与学科建设是体现高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是衡量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对我校来讲,加强科研与学科建设势在必行,它是我校赖以生存的需要,是我校形成办学特色和优势的重要举措,是我校办学定位实现从教学型到教学研究型转变的关键和重点,是我校内涵发展、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保障。
全校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科研与学科建设在我校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提高对加强科研与学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二、强化措施,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学科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核心。没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学科队伍,就不能建立起一流的学科,也无法形成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人才引进从学科建设需要出发,对引进类型、层次统一规划,构筑起学历、职称、年龄、学缘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和教学团队。下大气力抓好各个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要重点引进拟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急需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要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条件。设立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岗位,明确职责、任务和待遇,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根据学科建设急需,近期拟设立3~5个校级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高薪招聘。特聘教授的选聘,优先考虑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泰山学者或知名博士生导师。拟设立10个左右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岗位,每个重点学科设置3~5个学术骨干岗位,实行特殊岗位津贴。各系部也要制订相应政策,做好系级学术方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尤其是对35岁以下青年教师,要采取特殊政策,培养、扶植,尽快使他们脱颖而出。建设由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构成的学术创新团队,学校将提供专项经费以立项形式确定与启动一批校级创新团队建设,探索“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的学科队伍汇聚人才模式。
通过创新团队建设培养和造就杰出中青年学术群体,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教师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三、整合资源,构建科技创新平台
要加强理、工、农、医类学科大型科学仪器平台建设,提高资金和设备使用效益,完善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机制,充分体现出校级大型科学仪器平台建设的开放性和共享性。
要加大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发表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扩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为政府决策咨询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成为德州市乃至山东省孕育、传播先进文化的主要基地。
在整合各类研究所、研究中心和实验室的基础上,先规划建设3~5个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自然科学重点实验室。要大力改善我校的技术装备,建设一流的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为教师和科研人员提供一流的研究平台,提升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在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方面的竞争力,为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创造条件。
大力抓好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学科建设评估制度,培育新的学科亮点,鼓励学科间积极竞争,为学校学科实力的整体提升做出贡献。通过3到5年的建设,形成以开放型学科平台为基础,以省部级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基地等)为主干,以校级重点学科基地为支撑的层次分明的学科建设体系。
四、加强管理,完善约束激励机制
加强校、系两级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系级组织能力。
我校已成立学科建设办公室、服务德州办公室,今后将进一步选配专职人员充实到该部门,专门从事学科建设调研、规划、论证、申报、资源统配等方面的管理、组织与协调。
强化系级组织能力,各系部设立系科研与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科研与学科建设的日常工作,并配备专职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秘书,加强系级对科研与学科建设的领导和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建设,依据《德州学院科研津贴暂行办法》、《德州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遴选、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德州学院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德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科学管理。推行重点学科、研究所(中心)、科研课题负责人负责制,采取目标为主辅以过程管理的管理模式,落实目标责任,扩大管理权力,严格责任追究。非重点学科管理实行系主任负责制。对于重点学科以及研究所(中心)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经费使用、人员组合权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和科研项目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对建设工作目标和业绩进行评估考核,对考核特别优秀、成绩突出的学科,该学科点可从当年度学校下拨的学科建设经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全体成员的一次性奖励。对于达不到校内考核标准要求的学科点,将相应减少经费的下拨,直至停拨,并取消相应的称号,退出学校学科建设序列,并追究责任。重点学科追究学科带头人的责任,系部学科基础建设追究主要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五、积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加强与地方政府、德州市乃至国内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的联合,通过签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积极争取与企业(院所)联合建立实验室、申报课题,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为孕育高层次科研成果奠定基础。
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把服务德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自己的工作方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一是要大力加强项目推介宣传,提高学校优势学科领域的知名度和可信度;二是调整和组建对口合作科研平台,为稳定有特色的研究提供依托单位,实现服务德州与企业研究机构的对接,构建全面合作、互相依存、长期可靠的利益共同体。三是要疏通学校与地方政府及企业科技合作的信息交流渠道,密切跟踪地方政府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发展学校与地方政府及企业的合作关系。
六、加大投入 ,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科研与学科建设需要持续稳定的投入。学校将在我校的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上层次、上水平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并按比例逐年增长。除了每年的正常经费财务预算保证外,还要考虑到科研与学科建设的发展规模和要求,用政策来保证科研与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对于经费来源,一是学校重点扶持,政策上向科研经费重点倾斜、逐年增长;对于重点学科,我校自2008年开始每年列200万元重点建设经费,用于课题立项、学术交流、对外宣传等。重点加大对高级别课题、高层次奖励、高水平成果的支持力度。二是要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国家及各部门的项目支持,提高承担课题的层次,扩大我校的影响。三是要继续坚持在服务德州中求生存、在贡献德州中求发展的理念,走好产学研合作之路。
七、高度重视,加强对科研与学科建设的领导
学校成立科研与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学校党委、行政每学期都要听取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汇报,集中研究解决科研与学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将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全校每年的工作计划,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学术机构在科研与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今后每两年召开一次全校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会议,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各系(部)也要制定有关制度重点抓好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
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
2009年11月20日